| 1985年8月24日,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,成立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地址柯城区后街巷,1987年1月,迁至柯城区荷花三路政法大楼。内设刑事审判第一庭、刑事审判第二庭、民事审判庭、经济审判庭、信访室、研究室、办公室、政工科以及全国法院干部业务法律大学浙江分校衢州分部共9个部门。干警37人,1985年底增至54人,下辖柯城区、衢县、龙游县、江山县、常山县、开化县6个人民法院;33个人民法庭。
2003年9月建成占地23余亩,面积20433平方米,智能化的现代审判技术大楼投入使用。内设办公室、干部人事处、宣传教育处、立案庭、刑事审判第一庭、刑事审判第二庭、民事审判第一庭、民事审判第二庭、行政审判庭(赔偿委员办公室)、审判监督庭、执行庭(执行局)、研究室、司法警察支队、司法技术(鉴定)处、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、监察室等16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,保留政治部;下辖柯城区、衢江区、龙游县、江山市、常山县、开化县6个人民法院,9个人民法庭;在职干警88人。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历届党组的领导下,励精图治,改革创业,团结奋进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为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以党组书记、院长章俊为首的新一届党组将带领全体干部以崭新的姿态,迈向新的时期,迎接新的挑战,再创新的辉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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